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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到2019,中国的知识产权行业变了
2019-12-18731次

前些日子,“2017和2019的对比”这一话题在朋友圈和热搜迅速火了起来。人们在“2017⇆2019”体的狂欢之中各自欣喜,偶像越来越好了,自己越来越漂亮了,也有不少人感叹,下巴快没了,头发又少了……


而除了个人的喜和忧之外,也有群体的悲欢。作为IPRdaily小编不禁回忆,从2017到2019年以来,知识产权行业其实也发生了很多变化。


机构改革的变化


2018年初,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其中提到,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


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除承担原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宏观管理、保护运用、国际合作、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授权等工作以外,还整合了原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能和原国家质检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能,业务大大拓展。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知识产权局。


2018年9月,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全文。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重磅,国知局三定方案终于来了!(点击标题可直接阅读)


2019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二九五号公告: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开展,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机构名称不再使用。


官费的变化


近几年来,商标注册收费标准不断在发生变化,以降低收费标准为主要趋势。2017年,商标注册官费迎来一次大幅度的降低。受理商标注册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延迟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商标异议费、变更费、出具商标证明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等各项费用都在原费用的基础上降低了50%。2017年4月1日开始实施。



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主要降低了部分商标注册收费,该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其他商标业务,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与此同时,专利收费也在逐渐降低,专利费用过高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2017年至2018年6月底,累计减免专利费用约91亿元。自2018年8月1日起,又停征部分收费,预计每年减少专利收费约12.4亿元,以进一步减轻创新主体和企业经济负担。2019年7月1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又对专利费用减缓条件进行了调整,其中个人申请: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单位申请: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法律的变化


近年来,大量以傍名牌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和为转让牟利而大量囤积商标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破坏营商环境。


就在今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修改决定,并于今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规制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行为是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新实施的商标法也在第四条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商标法》主要修订内容例如:


第四条增加: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第六十三条:将恶意侵权的赔偿额从1-3倍上调至1-5倍,法定赔偿额由300万上调至500万。


此外还增加了: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第六十八条增加: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审查周期的变化


为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商标局不断在简化申请材料、优化相关工作流程、缩短变更、续展审查周期等各方面做着努力,同样的,专利审查周期也在相应地缩短。审查周期工作在一步步的努力实施中逐渐获得成效。


2017年11月,商标局发布消息称,截止2017年10月27日,提前两个月将商标审查周期由9个月缩短至8个月。


2018年2月初,商标局发布了关于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查周期的公告。公告中提出了缩短周期的相关政策:自2018年2月9日起,将现有商标变更申请的书审和审查环节合并;自2018年2月14日起,提交网上申请的申请人在办理名下多件商标的变更申请时,网上申请系统将已填写的申请信息及已上传的文件自动带入下一件申请,减少重复填写和上传,提高网上申请的效率和便捷程度;2018年4月1日起,将现有商标续展申请的书审和审查环节合并。合并后,取消书审环节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和受理通知书流程,以大幅提高审查效率。此外,商标局将在收到商标变更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变更申请的首次审查;6月1日起,在一个月内完成对续展申请的首次审查。


到了2018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求,五年内要实现:商标注册审查时间从目前8个月压缩到4个月以内,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三分之一,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


2018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全面上线启动仪式时表示,截至2018年11月9日,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已经缩短至5个月28天,提前52天实现今年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缩短到6个月以内的目标。


2019年7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继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快专利审查、商标注册智能化系统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将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至17.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至5个月以内的目标,同时提高知识产权授权注册质量,促进增加高价值和核心领域专利。


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的变化


2017年3月9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了关于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上线的公告,公告称: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受理范围由仅对商标代理机构扩展至商标代理机构、国内申请人、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业务范围由仅接受商标注册申请逐步扩大至商标续展、转让、注销、变更等商标业务申请。为了规范通过互联网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商标申请的有关程序和要求,中国商标网发布了《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17年3月10日起施行。2017年3月10日起商标申请人可自行网上申请商标。


同时,工商总局商标局积极推动商标电子公告项目。2017年11月6日在中国商标网上发布第一期(第1574期)电子公告,顺利完成商标电子公告系统的上线工作。


2018年11月,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全面上线。此次上线的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集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发文、网上公告、网上缴费、商标注册证明公示6大功能于一体,可为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全流程服务。扫描商标注册证上的二维码,即可链接到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查验其内容和效力。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申请所产生的全部商标文件,除商标注册证外,其他商标文件将采取电子文件方式送达,不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用户可自行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下载打印使用。以纸质文件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商标文件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


行业整治行动的变化


近年来,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专利代理“挂证”行为、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等行业乱象层出不穷,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拳出击,决定开展为期两年的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专利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为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安排部署,各省市依次开展了各地的“蓝天”行动,共同引导着专利代理行业进入健康快速发展轨道,迎接未来知识产权的新蓝天。


除此了“蓝天”行动之外,行业内各种整治行动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2019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知识产权局制定了《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同月,在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高度关注权利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问题,不断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规范相关行业版权秩序。2019年5月13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2019年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暨强国建设实施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中,对2019年全国各省市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个省市政府为鼓励知识产权贯标,也加大了对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贯标的奖励资助,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行业的进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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